证券代码:003012 证券简称:东鹏控股 公告编号:2023-003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片)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1 月 9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1 月 9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1 月 9 日(现场股东
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3 年 1 月 9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
当日)下午 15:00。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以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2 人,代
表有表决权股份 952,101,391 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82.2919%(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不享有表决权,本次股东大
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156,981,158 股)。
其中,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共 15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845,801,878 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104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股东情况:通过网络投
票的股东共 7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06,299,51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1877%;
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情况:参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的
中小投资者共1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18,367,102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议案的表决方式为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本议案属于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关联股
东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具体如下:
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
关联股东名称 存在的关联关系 回避表决情况
(股)
宁波利坚创业
关联股东为东鹏控股实际控制
投资合伙企业 350,379,778 回避表决
人何新明控制的企业
(有限合伙)
佛山华盛昌陶 关联股东为东鹏控股实际控制
瓷有限公司 人何新明控制的公司
广东裕和商贸 关联股东为东鹏控股实际控制
有限公司 人何新明控制的公司
宁波市鸿益升
股权投资合伙 关联股东的实际控制人陈昆列
企业(有限合 担任部分关联方的董事
伙)
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
关联股东名称 存在的关联关系 回避表决情况
(股)
宁波东智瑞投 在过去十二个月内,关联股东执
资合伙企业(有 行事务合伙人的实际控制人陈 55,135,500 回避表决
限合伙) 昆列担任部分关联方的董事
宁波客喜徕投 在过去十二个月内,关联股东执
资合伙企业(有 行事务合伙人的实际控制人陈 35,436,800 回避表决
限合伙) 昆列担任部分关联方的董事
宁波裕芝创业 在过去十二个月内,关联股东执
投资合伙企业 行事务合伙人的实际控制人包 32,831,000 回避表决
(有限合伙) 建永担任部分关联方的董事
青岛睿盈创业 在过去十二个月内,关联股东执
投资合伙企业 行事务合伙人的实际控制人陈 23,800,000 回避表决
(有限合伙) 昆列担任部分关联方的董事
宁波东粤鹏投 在过去十二个月内,关联股东执
资合伙企业(有 行事务合伙人的实际控制人陈 12,710,700 回避表决
限合伙) 昆列担任部分关联方的董事
宁波梅山保税
在过去十二个月内,关联股东执
港区东联鑫投
行事务合伙人的实际控制人陈 8,000,000 回避表决
资管理合伙企
昆列担任部分关联方的董事
业(有限合伙)
宁波普晖投资 在过去十二个月内,关联股东执
合伙企业(有限 行事务合伙人的实际控制人包 7,956,300 回避表决
合伙) 建永担任部分关联方的董事
同意 110,334,21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683%;反对 35,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31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5,553,6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
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737%;反对 35,0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26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同意 952,066,39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63%;反对 35,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3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18,332,1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04%;反对 35,00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6%;弃权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
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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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临时股东大会